按照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我院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。
一、选拔原则
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保证质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二、组织形式和职责
1.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,我院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指导、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。
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:
组长:聂百胜 陈大勇
副组长:刘莉 刘志国
成员: 蒋长宝 甘泉 范金洋 何将福
秘书:李引勤
2.综合考核专家组
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,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。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(直博生7名)经验丰富、学术水平高、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,其中“国优计划”专项专家组成员至少有1名教育学科专家。
3.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
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教师组成,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。
三、招生计划
我院矿业工程、安全科学与工程、资源与环境三个专业,2024年计划招收推免硕士生78人、直博生5人,以及“国优计划”专项 。实际推免生(含直博生、“国优计划”专项)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“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”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。
四、接收条件
1.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24届优秀本科生,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。
2.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,品德优良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身心健康,勤奋好学,遵纪守法,无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。
3.思维敏捷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学习成绩优秀。
4.本科阶段学习成绩、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,专业排名名列前茅,学术研究兴趣浓厚,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。
五、推免招生考核安排
1. 申请我院的学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预报名,截止时间9月24日12点前;同时在该时间前提交以下PDF电子版材料,汇总成一个文件夹,发送至学院邮箱3634784815@qq.com:(文件名:实名+毕业学校+申请专业);如果申请“国优计划”专项的同学,文件名:实名+毕业学校+申请专业+国优计划专项。
a) 所在院校开具的推免资格以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扫描件;
b) 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或扫描件;
c) 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;
d) 在校期间,如各类获奖荣誉、发表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其它学术、科研成果、社会实践鉴定扫描件等。
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参加面试。同时申请人以“实名+申请专业”的命名方式加入“2024年资安推免研究生”QQ群:571800646。因相关面试信息会在群里通知,不加入该群的同学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。
2.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每人收取面试费150元。
3.学院使用腾讯会议远程面试系统于9月26日上午8:30开始组织分组面试,具体安排QQ群里通知。考核内容包含:
1)学术水平考核包含:专业基础、英语的听说能力、综合素质能力的考察。其中,专业基础占40%,综合素质占50%,英语听说能力占10%;
2)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;
3) 从教潜质考核(国优计划专项)。
六、复试录取工作
1、复试成绩(包括单项成绩—专业基础、综合面试)低于60分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、体检不合格者、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,均不予录取。
2.“国优计划”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:
1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、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,将依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,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“国优计划”拟录取考生名单;
2)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“国优计划”研究生的考生,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,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;
3)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,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,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。
3.推免生接收工作,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,综合衡量,择优录取。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对参加本院202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“优秀营员”称号的营员和本次复试合格的推免生进行择优录取
申请人须登陆“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”提交免试攻读直博或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,学院审核后再向申请者发通知,申请人需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。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,须尽快通过“推免服务系统”确认录取。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。
我院将及时审核申请者信息,本着先申请先审核、先接收通知先录取的原则,额满为止。
4.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。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将统一在“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公示10天。无异议后,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审查。
七、推荐免试生奖助政策
1.国家助学金
按照《关于印<我校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我校校发(2020)154号)执行
2.推免奖学金
按照《关于印发<我校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(暂行)>的通知》(重大校发(2020)145号执行
3.其他奖助金
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4.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
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,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。
八、申诉电话:023-65112175
九、本细则由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制定,未尽之处,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023-65102422 李老师
邮箱:lyq@cq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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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9-22